河南科技学院
关于遴选第三批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
通 知
各院(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院发字[2006]135号)和《河南科技学院关于公布第三批重点学科遴选结果的通知》(院发字[2012]1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第三批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科范围
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的学科范围为我校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
二、遴选层次和指标
1. 校级第三批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遴选包括一级学科(22个)和二级学科(8个)带头人两个层次;
2. 每个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均可设学科带头人1名;
3. 根据学科实力和研究方向,每个一级学科一般设学术带头人5-10名(含学科带头人);
4. 每个二级学科遴选学术带头人一般不超过3名(含学科带头人);
三、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条件、宁缺勿滥。
四、遴选条件
(一)校级第三批重点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能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高尚的师德;具有奉献精神、科学精神,胸怀宽广;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团结和带领本学科梯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稳定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力,学术造诣深,具有学术远见,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语言,能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相关信息的采集处理工作。
(4)具有教授任职资格,同时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
2 一级学科学科带头人学术水平条件
其学术水平至少应具备以下三条中的两条:
(1)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自然科学类学科8篇以上或被sci、ei、istp等收录的科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科10篇以上或被cscd、cssci、ssci、a&hci收录的论文3篇以上。
(2)近五年来,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省部级项目至少2项,自然科学类科研外源经费累积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累计在5万元以上。
(3)近五年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省、部级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第1名),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限第1名)。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前限2名)。
3 二级学科学科带头人学术水平条件
其学术水平至少应具备以下四条中的三条:
(1)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自然科学类学科5篇以上或被sci、ei、istp等收录的科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科8篇以上或被cscd、cssci、ssci、a&hci收录的论文2篇以上。
(2)近5年来,主持过省(部)级及其以上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类学科外源科研经费累计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科累计在3万元以上。
(3)目前主持有省(部)级及其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2项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在研外源科研经费累计在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科累计在1万元以上。
(4)近5年来,主编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高等学校统编教材;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限前2名);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限第1名);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前限2名)。
(二)校级第三批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能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具有较强的协作能力,办事公道;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积极协助学科带头人开展学科建设工作。
(2)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学术水平较高,掌握学科发展方向,对本研究方向有较强的预见性,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语言,能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相关信息的采集处理工作。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教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45周岁(含)以下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 学术带头人学术水平条件
其学术水平至少应具备以下四条中的三条:
(1)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其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自然科学类学科3篇以上或被sci、ei、istp等收录的科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科5篇以上或被cscd、cssci、ssci、a&hci收录的论文1篇以上。
(2)近5年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类学科外源科研经费累计在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科累计在1万元以上。
(3)目前主持有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地、厅级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2项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在研外源科研经费累计在2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科累计在5000元以上。
(4)近5年来,作为主要完成者编写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高等学校统编教材,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
五、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条件的并能履行其职责的教师向学科所在的学院(部、所)学术分委员会提交《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申请表》(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及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部、所)审核
各学院(部、所)学术分委员会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组织遴选,选拔、推荐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
3. 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审
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核审。
4. 学校评审
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会同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研究。
六、说明
1. 校级第二批重点学科二级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考核合格及以上者保留其资格;校级第二批重点学科二级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遴选为校级第三批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其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直接认定为其相应校级第三批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学术带头人;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豫教高〔2012〕186号)文件执行。(因工作调动,人事关系不在本校的第二批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自动终止其带头人资格)。
2. 各学院(部、所)学术分委员会应按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条件及指标进行推荐申请人。
3. 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兼任多个学科学术带头人者,若需终止某个学科学术带头人资格,需向学科所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提出申请,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时间安排及15vip太阳成的联系方式
1. 12月11日-16日,填写《河南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申请表》,学院(部、所)学术分委员会评审。
2. 12月17日(周一),请各学院(部、所)在上午8点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院系推荐汇总表》及支撑材料1份)报到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葛亚明处。
4. 12月17-20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5. 12月2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
6. 联系电话:3040150(王自良),3693238(郜庆炉),3040873(姚素梅),3040863(葛亚明)。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